近日,由我校现代服务业学院潘雅芳教授等主持编写的省级地方标准《康养旅游服务规范》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首次明确了浙江省康养旅游服务方面的地方标准,在总则、服务类型、服务提供、服务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康养旅游服务提出了要求。标准适用于康养小镇、旅游养生综合体、生态养生园、休闲养生文化园(村)、康养度假中心(村)、健康主题酒店、温泉康体中心等各类康养旅游服务场所。
在“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引领下,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文旅驱动,康养赋能”为主要抓手,浙江省一直以来致力于发展康养旅游产业,加大重大康养旅游服务项目投入,不断完善康养旅游服务体系,提升康养旅游服务品质,满足康养旅游消费新需求。
标准强调,各类康养旅游服务场所应结合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开发和提供生态康养类、康体运动类、文化康养类和健康理疗类等类型的康养旅游服务项目。在接待、住宿、餐饮、游憩娱购、特色服务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规范。
该标准的出台,适应新时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相关企业依据服务类型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提供特色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依据。标准的实施也将促进浙江省康养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对康养旅游服务和品质的需求,实现康养旅游产业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这是我校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在康养服务经济发展研究方面以及省级产教融合养老人才培养领域取得的一项新成果,也是行业学院发展中取得的一项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