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学习干部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学习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求真务实,相互监督,民主评定,奖罚分明。
第二条 考核目的
落实学院学生工作的总体目标,促进学院学生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及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第三条 考核原则
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团学干部考核委员会根据学生干部平时表现及各方面反馈的事实信息,对学生干部进行实事求是地量化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原则:
考核委员会由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各班班长组成。分团委书记考核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考核各部正副部长;各部长考核本部门成员;班长、团支书由考核委员会考核,班长、团支书考核本班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由被考核者本人按考核细则申报,考核人审核,报考核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公示。
第五条 考核时间
在每一学期开学后进行考核(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六条 考核对象
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
第七条 考核内容:思想作风、学习成绩、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第九条 考核方式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总分为100分。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十条 工作考勤(30分)
一、 会议考勤(10分)
(1)团学干部例会:团学干部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未到一次扣2分,有事、病假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2)团学会临时通知(紧急)会议:被通知人员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未到一次扣2分,有事、病假须向团学会主席团请假。此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二、 活动考勤(10分)
在活动中迟到者一次扣1分,无故未到一次扣3分,所考核的人员以活动安排的为准。该项由该活动的负责人负责记录,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处。
(备注:有事、病假等须本人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 工作考勤(10分)
团总支学生会要求的书面材料(包括电子档),如各部门学期初的工作计划、每月月计划、每月月总、学期末的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等其他文件未能按时上交,部长、副部长每人扣3分。因严重过失或故意造成活动重大损失的,一次扣5分。
四、 值班考勤(10分)
学院安排团学干部值班的情况下,必须按时到岗,若值班请假需向办公室提前说明原因,并自行找到同学换班,保证应值班时有人在。每次值班未到扣2分,迟到扣1分。
注:1.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上课除外),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
2.扣分超过15分者取消本学期考核分数。
第十二条 工作表现(50分)
工作表现 = 最终民主测评得分 + 平时工作表现考核得分 + 材料上交
一、 平时工作表现(20分)
各被考核的同学每人每学期含20分的底分,每次考核后刷新。最后得分为底分加减各项分数。
活动提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被采纳者,每人每次加2分。
在组织、执行工作中有特色且成绩突出加2分。
在工作中有预见性和创新性,计划详细缜密且有操作的肯能性,具有超前的意识和创新性思维模式者加2分。
因工作出色受到院级以及上通报表扬的每次加4分,院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
为团总支学生会声誉的提高作出重大的贡献者(由院校领导和主席团认定的)加5分。
所组织的活动成功举办,给与其组织者或部门成员加3分。协助者或部门成员(如宣传、策划等)加1分。
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及体制改革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院校领导和主席团认可采纳的,每人加3分。
由团学干部会议及其他各项会议下达的安排部署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及工作计划,各部室未能按时完成,延误工作进展,部长每人扣3分及部内各成员每人扣2分。
部门成员不重视本职工作、工作怠慢的扣3分。
团学干部由于言行、举止等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二、 民主测评(15分)
团学干部时刻保持为同学们服务的心态,为人处事谦逊谨慎,处理好与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在同学们当中起表率作用。(0.5、1、1.5、2分)
接受各项任务态度端正,不推拖、不逃避任务的分配。(0.5、1、1.5、2分)
在工作中认真思考,具备创新思维,提出宝贵的想法,并付诸行动。(0.5、1、1.5、2分)
部门之间关系和谐,具有部门之间的合作精神,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达到资源共享。(0.5、1、1.5、2分)
部门内部关系和谐、管理良好,严格执行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工作配合好,完成效率高。(0.5、1、1.5、2分)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执行力,能够独立完成本职工作。(0.5、1、1.5、2分)
组织各项活动前期,进行合作筹划,思考周全,明确各项责任,并且上交上级学生干部以及分管老师批准后方可着手操作。(0.5、1、1.5、2分)
活动中能保证顺利进行,有很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0.5、1、1.5、2分)
在工作中利用学院、学校各个宣传渠道,注重合理必要的宣传,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0.5、1、1.5、2分)
三、 材料上交(15分)
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展开本学期的工作。学期末,上交本学期工作总结一份。关于各个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图片齐全。(0~5分)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活动资料、图片有部分缺失。(0~5分)
未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资料、图片严重缺失。(0~5分)
第十三条 学生综合考评成绩(20分)
学生干部应该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作为学生干部,更应该学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一、综合考评排名在班级前15%(含15%)。(20分)
二、综合考评排名在班级前15%~30%(含30%)。(10分)
三、综合考评排名在班级30%以下。(5分)
第十四条 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80分,良好≥7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 分。
二、考核结果载入学生干部档案,作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依据。
三、若有严重违反学生干部各项工作条例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学院将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考核要求
一、为使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各部门务必做好例会考勤记录,每个月将该月出勤记录汇总到办公室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出勤情况。公布结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二、各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在日常活动中要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以便更好的开展期末学生干部考核。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不足之处或有发生本制度规定之外事件时,由团总支学生会会议商讨决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浙江树人大学现代服务业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起试行,将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现代服务业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2月23日